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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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威颱風發布海上颱風警報 請農友加強防範措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依據中央氣象局資料,巴威颱風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今、明(22日、23日)受兩天颱風及其外圍環流影響,臺灣東半部、北部及南部地區有局部短暫陣雨或雷雨,沿海地區提防有強陣風的發生。該署籲請農民密切注意天氣動態,做好農作物災害防範措施,另大雨過後田間濕滑,於進行復原措施時,務請注意自身安全。

強化農作物防(減)災措施及災後防治病蟲害發生
  農糧署表示,除大台北地區及宜蘭地區,其餘地區已進入第二期稻作插秧盛期,已插秧之田區,應注意加強田間蓄水,水深以秧苗高度為宜,避免造成田間水深秧苗受損。水稻育苗中心亦應加強防颱措施。

圖 / 農糧署

  正值收穫期葉菜應儘速採收,以減少損失,請農民團體協助農民將增加採收之蔬菜購貯入庫冷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供貨。已屆採收期之文旦柚、番石榴、香蕉、梨、木瓜、葡萄、釋迦及檸檬等水果,必要時應儘速採收,並妥善貯藏,再配合市場之需求供貨。其他正值生育期之柑桔、柿及瓜果類蔬菜,則應加強枝幹枝條之固定,以防植株大雨倒伏,並注意田間排水。採用塑膠布網室或水平棚架網室等設施栽培者,應檢視生產設施,注意結構安全,如有破損應及早維修。

倘有災情顯現 請農友主動通報當地公所並拍照存證
  農糧署指出,該署已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密切注意並宣導相關防範措施,後續倘有災情顯現,亦請農民主動向當地公所通報,並請地方政府依農業天然災害查報作業規定辦理。另外,基層公所對於災後需即時採收及復耕之受災田區作物,應動員人力進行勘查及拍照取證工作,並加強宣導農民可自行拍攝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內容應包含拍攝日期、災損情形、相鄰田區、可識別田區位置之背景及衛星定位資訊,並自行標示田區坐落地段(地號)等。後續如經農委會公告辦理救助,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救助期間內,併同申請文件送基層公所備查,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參考資料,兼顧受災農民及時復耕及申請天然災害救助之權益。

  農糧署再次提醒,巴威颱風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請農民密切注意新聞媒體所發布之颱風動態,及早採取各項農作物防範措施,妥善預防以減少農作物災害及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