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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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 申請期間延至9/15

桃園市政府自109年起開辦「桃園市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108學年度第2學期原訂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7月15日至109年8月31日止,為使失業勞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將受理申請期間延至109年9月15日止,以協助更多失業勞工安心謀職儘速就業及其子女順利就學,請符合資格之失業勞工儘速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圖 / 桃園市勞動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考量部分勞工因資訊不足而未及申請該計畫以致影響其權益,故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除原受理補助對象(通過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審查並領有核定結果通知書)外,更將資格放寬至領取其他各級政府就學費用或未申請勞動部補助,但「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者」皆可提出申請。

圖 / 桃園市勞動局

本計畫採加碼補助,補助金額參考「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子女教育補助標準,針對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者,可先向勞動部申請2萬4,000元補助後,本市最高再補助1萬1,800元之助學補助。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掛號方式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相關簡章及申請書等資料可至本府勞動局、本市各就業服務中心(台)或公所免費索取,或至勞動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