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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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兒名義買豪宅 遭追稅430萬

ANGELA’S理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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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唯思管理顧問公司 總經理 賴雅津


今年9月4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發布新聞,提到一位媽媽匯款幫兒子買房?,卻被課430萬元贈與稅的案例。

原來是2019年間某位媽媽,為剛成年的大學生兒,購買台北市精華地段的房產?,契約總價9,200萬元。支付價款由媽媽的帳戶直接匯款到賣方帳戶。

此案應被核定為『視同贈與』,遺贈稅法第5條的第3款「以自己之資金,無償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

因購買款項是由媽媽帳戶直接匯入賣方帳戶,視為不動產贈與,所以是依公告現值3,920萬元核課贈與稅。
贈與稅金額為:
(3920萬-220萬)*15%-125萬=430萬

然若媽媽是從自己的帳戶直接匯款9,200萬到兒子的帳戶,再由兒子的帳戶匯款支付買房價金,則核課認定大不同,將視為現金贈與,會以9,200萬核課贈與額。
贈與稅金額為:
(9200萬-220萬)*20%-375萬=1421萬

圖 / pixabay

此案兒子的房產?,在國稅局的註記為不動產贈與,將來兒子賣出這筆不動產時,房地合一稅的成本就按3,920萬元計,而不是買進價9,200萬元,到時房地合一稅的差額恐將更大。

雖贈與稅二者前後的差距近千萬,然在做贈與規劃時,需將未來兒子賣出時一併納入考量,以免省了贈與稅,卻賠了更大筆的房地合一稅。

因此案被國稅局查到,涉有「視同贈與」之情事,國稅局依規通知這位媽媽補報,媽媽需要在收到通知函後十日內申報贈與稅,就不會受罰。(贈與及視同贈與表如圖)

圖 / Angela

國稅局查稅方式眾多,尤以「財產大幅減少或者資產大幅增加」為主要查核對象,加上兒子才剛成年購買9200萬豪宅「資歷顯不相當」,很難不引起國稅局的注意,我們在做房產規劃時不可不慎。

艾唯思管理顧問公司 總經理 賴雅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