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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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翻攝諾富特網站

未核凖擅自成立防疫旅館 桃市府開罰諾富特126萬

台北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發生館內員工及居檢機師群聚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事件,經查諾富特飯店一館未經市府核准成為防疫旅館,卻擅將其部份樓層作為航空公司機組員之檢疫旅宿,且曾有與一般民眾同層混住之情形,顯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1項6款,未遵守指揮中心非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規定,衛生局依違規時程逐日計罰,共裁處新臺幣126萬6,000元罰鍰。

圖 /翻攝諾富特網站

衛生局說明,依據109 年 3 月 18 日指揮中心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國籍航空公司可訂定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據以實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後續即依此公布「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供國籍航空公司依循。另109年9月30日交通部公告「未申請為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諾富特飯店一館擅自作為國籍航空公司機組人員之檢疫旅宿直至110年4月28日止(4月29日飯店辦理清空作業),未經市府核准自公告之日起算共計長達211天,違反交通部公告規定,考量其所造成的社會風險及社區防疫負擔,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按日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總計126萬6,000元。

衛生局指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國外入境人員須落實居家檢疫規定,市府秉持嚴謹專業防疫及服務市民的態度,陸續成立多間防疫旅館,且考量所轄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機組人員使用需求,在確認符合指揮中心防疫旅宿指引情況下,於諾富特飯店二館成立機組人員之檢疫旅館。此次諾富特飯店群聚感染事件反映未經檢核及定期督導之防疫旅館,即可能存在防疫破口,市府全力防堵,未來亦將持續配合中央共同執行相關防疫政策,同心防疫守護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