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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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Pixabay

法律教室|遇渣男未婚懷孕 什麼方法可以懲罰他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進入五月底,天氣明顯炎熱許多,走在往諮詢地點,這麼熱天氣,身上黏黏的,感覺不是很好受,剛坐下,助理就說「律師,今天有17位預約登記諮詢,其中有兩位父女已經等了快2個小時」,我心想這麼熱天氣等兩個小時?那不炸鍋了?

圖 / 謝俊明 律師

小心翼翼地請那對父女就坐,還未詢問那對父女緣由,身為父親的男子就氣急敗壞的說「律師,幫我想想怎麼懲罰女兒的男友」。

我帶著詢問的眼神看著他女兒,故事的情節很狗血「我在市場賣衣服,他也在市場工作,他三不五時過來跟我哈拉,認識兩個月就在一起了,一不小心就懷孕了,現在已經快六個月了,問男方要不要結婚,男方回答只要公證結婚就好,問男方婚後要住哪裡,男方回答因為家裡空間小,所以要嘛住在女方家,要嘛在外面買房子,詢問男方有多少錢付頭期款,男方就說身上只有5萬元存款,女方比較有錢,就由女方負責買房子,詢問男方如果結婚後怎麼養家,男方說反正市場都知道女方有錢,這些小問題就不需要再問了…」,身為父親的男子聽著女兒敘述到這裡眼神已經帶有憤怒了,說著一開始就反對雙方交往,市場都知道男方遊手好閒,沒有責任感,她就是不聽我的,現在肚子被搞大了,才知道我說的是對的!

我詢問到男女雙方都已成年嗎?女方回答都已成年。對方有使用強迫手段和你發生關係嗎?女方回答沒有。有使用藥物或者迷幻藥品等等和你發生關係嗎?女方回答沒有。

聽完後,已經可以確定雙方是在兩情相悅狀況下發生關係,而且雙方已經成年,並無涉犯刑法的性侵等罪,女方的父親所要的懲罰,我只能告訴女方的父親,男方行為並無犯刑法的罪責,如果要說所謂的「懲罰」,可能未來胎兒出生後向法院請求男方認領,讓男方知道女方帶小孩的辛苦!

其實與其說是對男方的「懲罰」,筆者反而認為,未來這對於出生的小孩子而言,或許才是一種未知的折磨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