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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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Pixabay

法律教室|對岸無人機以信號彈驅離 是否消極有違軍令?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無人機頻頻飛抵金門,金門守軍以石塊攻擊,又以信號彈警告,對岸還是不予理會,直到總統公開於8月30日下令「採取必要而且強力的反制措施」,因此於9月1日金防部才以實彈擊落一台飛抵金門之空拍機。

但是隔日對岸又飛來無人機,守軍又只是以信號彈表示驅離,但是被投擲「榨菜」跟「滷蛋」,被解讀為暗喻「炸彈」!

依據陸海空刑法第47條「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軍統帥已下令「採取必要而且強力的反制措施」,換句話說,在三軍統帥下令前,無人機飛抵國土上空,守軍採用信號彈措施是無效的,所以三軍統帥才下令「採取必要而且強力的反制措施」,而金門守軍於9月1日擊落滯留於金門營區上空之無人機,顯然為「採取必要而且強力的反制措施」!

但是為什麼9月2日後又飛抵金門無人機,金門守軍又採取消極的信號彈警告?而非以實彈擊落?是否有違三軍統帥之命令?這當然必須探究三軍統帥實際所下的命令究竟是否為「實彈擊落」,筆者不得而知!

圖 / 謝俊明 律師

律師觀點:

我國軍事預算年年增加、軍方拍了一堆影片、每年漢光演習,國防部一直表示國軍有能力捍衛國土,「不讓敵人在領空耀武揚威」這句話一直高掛在YOUTUBE上,但是無人機飛抵金門就將「不讓敵人在領空耀武揚威」這句話給踐踏的體無完膚,再多的宣示以及再多的精心影片,不如實際上行動,端看9月1日將滯留於國土上空之無人機擊落獲得台灣人民讚賞,就可以看出人民所信任的是實際行動,而非精心剪輯或拍攝下之影片!

國防部發言人表示「…對我們作挑釁性的行動,對我們而言正好是訓練機會…」,既然如此與其每年花費一大堆軍費,無人機制空正是可以練習實際射擊之機會,又為何仍採取信號彈方式? 

此次無人機投擲「榨菜」跟「滷蛋」,萬一下次投擲的是生化武器?又或者是殺傷性爆裂物?每每看到國防部發言人表示「國軍運用情監偵機制,對周邊敵情、敵電子頻譜、參數,都能有效掌握」,這次你們也掌握了?是事後發生事情才掌握?還是早就掌握了空拍機會投擲「榨菜」跟「滷蛋」?

對於基層官兵可能會遇到空拍機的危難及風險,國防部是否真的看到了?還是只是無能為力?還是要等到基層官兵傷亡後才有反應?三軍統帥既然已下令「採取必要而且強力的反制措施」,國防部真的該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