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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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林務局預告造林獎勵年限縮短。圖/新竹縣政府

造林獎勵輔導辦法修正 將從20年縮短至6年

編輯中心/新竹報導

農委會林務局1月17日預告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過去造林須達20年才能領60萬元獎勵金,修正後將縮短到六年,整體獎勵金額度仍為60萬元,希望提高民眾參加獎勵輔導造林之意願,振興國產材,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

圖/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府農業處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森林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於97年9月5日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訂定發布「獎勵輔導造林辦法」,最近一次修正為103年7月7日。回應民眾反映原本獎勵造林期間太長,物價、工資不斷攀升,造林獎勵金遠低於種植成本,並配合檢討公私有林經營輔導政策、創造森林多元服務價值,農委會於112年1月17日預告修正「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農業處說,造林獎勵金最高達60萬元,修正後的造林獎勵期間,從原本20年縮短為6年,其它修正的內容還有:提高各年度造林獎勵金額度、增列成林獎勵金與儲備用材獎勵金、增訂獎勵造林類型含生產林及非生產林、放寬申請獎勵金之土地區位。為杜絕受領種苗後未栽植之情事,修正申請免費種苗及審查程序,另外,針對修法前已核准之獎勵造林案件,也增訂過渡期間終止造林或維持原條件至獎勵期滿之規定。

農業處指出,這個法案預告期間為30日,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向農委會林務局陳述意見(聯絡方式詳見農委會公告)。這項修正法案載於農委會全球資訊網站農委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