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救災並非僅靠添購裝備就能達成,而須不斷強化訓練、安全觀念與機制的提升;近年不論在消防救災或訓練過程,消防人員傷亡事故頻傳,為強化消防人員於災害現場之安全,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致力於改善消防人員災害現場安全,推動多項制度,包含強化分隊對於高風險場所熟悉度的責任區制度;追求安全流程與個人觀念的火場安全訓練、化學災害處理訓練等,更於今年8月31日至10月6日,率全亞洲之先,辦理事故安全官訓練。
事故安全官制度在美國已推動40多年,根據數據統計,該制度有效降低災害現場70%以上之危害,因此桃園消防率全亞洲之先,引進該制度,盼能進一步降低第一線消防人員於災害現場面臨之危害。
事故安全官之職責係於各式災害現場監控火場環境變化,評估環境風險,並預想相關預防措施,必要時依據指揮官之授權介入災害現場,以消彌消防人員於現場未注意之風險。
為使事故安全官制度能有效於本市推動,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於本年度遴派3名教官參加美國南哥倫比亞大學事故安全官線上課程,並由教官規劃符合本市現況之訓練及課程,後續挑選18名優秀幹部,參加為期5週,共計200小時之事故安全官訓練。
訓練課程共分為八大模組,包含「安全官基本概念」、「指揮體系及制度」、「救災幕僚運作模式」、「災害現場技能運用」、「事故安全官現場危害判讀」、「事故安全官災害現場運作」、「演習設計及規劃」及「災害事故後分析」等各項專業課程,學員完訓後並需經實習操作考核,未來配合人力增補情形更將進一步派赴於各大隊,藉由本制度的推動,持續減少各類災害所造成之損害,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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