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街頭藝人考審制迄今已15年,每年皆吸引各縣市喜愛街頭展出的優秀藝術人才報考,因應全臺街頭藝人審核制度將陸續改為登記制,本市也將於9月1日起由報考審核改為免試登記,將街頭藝人展演回歸市場機制,也象徵著街頭藝人百花齊放的時代到來。
桃園目前累積有821組街頭藝人領有證照,並將於今(110)年9月1日正式開放本市民眾登記申請為街頭藝人,民眾只要年滿16歲,具備專長技藝及最重要的表演熱忱,皆可登記成為桃園的街頭藝人,登記方式及流程可至文化局網站查詢。登記類別分為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及工藝藝術類,費用為新臺幣200元,持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證明者免費,有效期為2年,完成登記程序及繳納費用後,即可在線上系統下載列印街頭藝人證,並可持證至桃園各展演點申請演出。改制後也將不再有團體證的區別,可自由組成團隊演出,增加組合的彈性空間。 未來文化局也將持續推動街頭藝人發展及建立優質表演環境,包括舉辦競賽遴選優秀街頭藝人、推出相關學習課程輔導新進街頭藝人、逐步開放更多適合街頭藝人展演的空間,讓本市街頭藝人演出的環境更加友善,也將積極與其他縣市合作,期望展現出本市街頭藝人特殊風情、帶給城市新的活力,感受桃園獨特的魅力。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街頭藝人專區查詢或來電洽詢:街頭藝人登記專線03-3322592#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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