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江湖就照著法律規距走.不想花時間就花錢
作者 / 藏身斜角巷的金融哈利
「大師!現在在哪高就?我是X教授有事請教。」星期五下班收到客戶簡訊皺起眉頭,但定睛一看是5、6年曾服務過的客戶,心中頓時開心起來,許久沒聯絡的客戶還記得我,這個客戶是位德高望重的退休教授,待人謙和有禮,和我傳簡訊也不擺架子,用自己全名自稱,令人尊敬!
回電話後得知,教授決定要將40幾年前在美國買的房子賣掉,當年他在美國拿到博士,結婚後工作存錢買了棟房子,教授當年在父母的支持下付美求學,最後定居工作結婚生子,而唯一的小孩也和教授一樣,也在美國就學畢業後定居、結婚。
言談中教授語氣有些無奈,原本勸自已的孩子再多看看,不要急著結婚,但多次討論未果後,教授不想管太多,乾脆賣掉美國的房子不留給小孩,夫妻倆不回美國,決定在台灣終老。
「我擔心賣房的錢匯回台灣時,有高額海外所得的稅金問題!」教授說,美國的房子賣掉後,會計師協助報稅,已繳納高達數十萬美元的稅金,擔心匯回台灣又會有海外所得的問題,對此一直擔憂到底要怎麼做才好,所以才會打電話求助。
最後我當訴教授,其實不用擔心,現行所得基本稅額規定是有機會不用額外繳稅的,以教授為例簡單舉例說明講解。
X教授國內所得淨額假設一年為100萬,賣房的淨所得為美元100萬元(依照現在的匯率約2800萬台幣),有取得相關繳稅證明約25萬美元,計算所得稅如下:
一、先計算加計海外所得後的基本稅額
國內外所得淨額 (100萬+2800萬)-670萬=2230萬
所得基本稅額為2230萬x20%=446萬
二、原本綜合所得淨額100萬產生的所得稅額為100萬x12%-3.78萬(累進差額)=8.22萬
三、因為增加海外所得使得稅額由8.22萬增加到446萬,這差額457.78萬就是最多可以扣抵掉的稅額
四、由於X教授已經在美國繳納25萬美元稅金,約合台幣700萬,這金額顯然超過457.78萬,故全數可以扣抵,X教授不需要因為這筆賣房所得須額外繳高達457.78萬的稅金。
這個簡單的計算題不難,困難的在於後續如何安排處理身後事,X教授看開了,未來孩子也不會回來「捧斗」,需要麻煩在台灣的其他親人協助身後事,我還雞婆告訴教授,還有包含遺囑執行人的選任、遺囑等問題需要注意,如何分配以及透過信託方式,讓自己能安穩的去住安養院也不必擔心,畢竟看過不少個案,因不及規畫,導致後代紛爭的尷尬場景。
「會!會!會! 我一定找時間來和大師好好聊聊」教授掛掉電話前相約詳談,其實,若只是計算海外所得很簡單,但我不忍高齡教授還得自己張羅,多聊幾句就能幫助這位令人尊敬的長者,心中也不免開心起來。
More Stories
清華大學擬整併中華 設置半導體院區
關注交通建設、文化發展 呂宛庭重視新埔發展
期盼好孕專車啟航 陳凱榮關心社福、教育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