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土牛」(化名)從嘉義上來北部打拼,由於民國4-50年代台灣社會很苦,「土牛」出生在那個年代,家中父母都是務農,「土牛」從小在田裏面奔跑幫忙,「土牛」直到當完兵,突然覺得繼續在嘉義老家待著可能一輩子就是種田,「土牛」聽隔壁玩伴的老爸老是口沫橫飛描述著他兒子現在在北部如何如何,而且會寄錢回來,於是「土牛」興起北上試試看!
那一晚,「土牛」鼓起勇氣和老爸商量著北上「衝看看」,本來以為依照父親火爆脾氣,免不了又是一頓排頭,想不到老爸竟然說著「土牛」,我種田已經種了一輩子,生活就只能這樣,你去闖闖吧,真的不行的話再回來種田!」,於是「土牛」帶著憧憬以及僅有的一點錢北上找尋機會。
「土牛」從鐵工廠黑手學起,也努力的學習相關技術,在外人眼中「土牛」就像一頭牛不知道辛苦,只知道工作,就這樣每天黑漆漆的全身都是充滿著鐵屑味道,也因為「土牛」的努力,在老頭家的眼中是不可多的員工,老頭家介紹了一位女孩子「小惠」(化名)給他認識,就這樣姻緣一線牽,「土牛」和「小惠」結婚了。
婚後經由「小惠」鼓勵,「土牛」跨出生平第二個決定,創業開鐵工廠,經由兩夫妻胼手打拼,工廠逐漸具有規模,而相繼三個小孩也報到了。
慢慢兒女長大,「土牛」也成為牛董,老大取得博士學位,在國外大學當副教授,老二學電子,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是一名電子工程師,同時也在國外高科技公司上班,老三書念得不好,只有高職學位,這個高職還是當五專在念才取得學位,老三一直是兩老的掛心。
老大和老二經濟狀況都不錯,「土牛」擔心老三謀生能力不足,所以興起將鐵工廠給老三,但是又擔心老三不孝,心一直懸著,那天剛好跟我聊起來,將擔憂說出來!
律師觀點﹕
撇開贈與稅的問題,其實這個方面是有解套的!
首先看看法律怎麼說!
「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以上就是民法的規定,白話文就是,當你贈與財物給他人,其實你可以訂有要求對方負擔條件的,受贈與者如不履行該條件,你就可以撤銷贈與或者請受贈者履行條件。
例如「土牛」這種情形,可以訂立書面贈與契約,贈與老三鐵工廠,而負擔條件就是要求老三扶養「土牛」和「小惠」兩老到百年,因此如果老三不履行扶養義務,「土牛」是可以撤銷贈與,因此「土牛」是不用擔心贈以後老三不孝的!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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