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開國/桃園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台1甲省道萬壽路一段(東萬壽路309巷-萬壽路一段1275巷)」及「青山路二段(文青路-青山路二段1巷)」2處,設置平均區間速率偵測系統已於111年2月23日通過驗證,111年3月7日起恢復正式舉發開罰。
桃園市交通局考量2處路段為桃園市與新北市往來交通要道,具備車流量大、彎道多、坡度大等性質,路段亦曾因超速問題釀成多起重大事故,遂推動平均區間測速系統,期以「速度管理」達到管理路段車輛行駛速度並減少因超速所造成的事故傷亡。
因前平均區間測速儀器有時間對時與資安疑慮,經交通部110年12月底公布區間設備資安檢測要求,2處路段區間測速儀器,皆已完成委託第三方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協助(ETC)時間量測檢定,並通過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信研究院資安驗證,符合交通部重啟規範。
桃園市警察局前已公告這2處列入區間測速執法路段,其速限為50公里,分別為萬壽路一段(往龜山1.2公里、往迴龍1.3公里)及青山路二段(往龜山1.6公里、往新莊1.8公里),各執法路段起點前100至300公尺皆設有警告牌面及速限標誌(字),並於測速起點與終點位置加掛設置執法起點與終點之牌面,以提醒用路人注意行駛速度。
交通局長劉慶豐強調,本次科技執法的目的在於減少交通事故、提升路段安全並改變用路人超速違規行為,呼籲用路人遵守速限,共同創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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