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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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觀旅局輔導露營業者合法。圖/桃園市政府

桃園輔導露營業者合法 協助製作申請書拼觀光

編輯中心/桃園報導

目前露營業因受限過去法規尚未將「露營相關設施」納入為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僅能透過申請休閒農場方式設置露營設施,直至去(111)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於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及交通部觀光局修正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後,地方政府始能輔導露營場合法化。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積極配合中央於去(111)年完成129家既有露營場盤點,今(112)年更辦理露營場容許使用申請及合法登記輔導案,組成專業輔導團隊於3月7日及3月14日分別於羅浮遊客服務中心及拉拉山遊客中心辦理法規說明會,並成立免費駐點諮詢服務。

桃園市目前法查有129家露營業者。圖/桃園市政府

後續針對參加本輔導案者,不但協助業者解答最頭痛的法規難題,更可免費協助既有露營場製作經營計畫書等申請資料。今天第一場說明會出席非常踴躍,預約報名已超過130人、70家露營場參加。

觀光旅遊局局長周柏吟表示,北橫及拉拉山為北台灣最美的風景之一,相當適合民眾走進山林從事露營活動,觀光旅遊局會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輔導,與業者一起以正面、積極的態度回應中央。

觀光旅遊局特別在觀光行政資訊網設置露營場申設專區,提供露營相關法規、申請書件範本、常見QA等資料,同時於市府最高決策層級的觀光會報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共同協助處理露營場設置相關問題,今(112)年度將全力推動本市露營場合法化,也呼籲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共同推動桃園露營場合法化。更多資訊可上觀光旅遊局觀光行政資訊網/露營場申設專區查詢

桃園市政府免費協助露營業者填寫申請表單。圖/桃園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