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這幾日新聞都在播放著大選的事,尤其是誰與誰合,誰做3分之1板凳,這些選舉的新聞,讓筆者會心一笑,在忙碌的日常生活中就像連續劇一樣每天都有新花樣、每天都有新的劇情,今天輪值諮詢,也許這樣的劇情增添生活的多樣性。
看著面前一對年輕的夫婦,詢問的一直是先生在說話,先生一直訴說著「媽媽的遺產繼承問題,爸爸說也要繼承一份」,直到那位年輕的男性訴說到最後,原來是丈母娘的遺產問題!
這就引起我的疑慮,丈母娘的遺產卻是女婿在諮詢?我試著問在旁的年輕女性「依照法律你和你父親平均繼承媽媽的遺產喔!」,
年輕的女性沒有隻字片語,卻是她的先生搶著回答「爸爸說要房子,爸爸的理由是他一直住在那裏」。
那你的看法呢?我試著問那位年輕女性。
「怎麼可能給他,就平分啊!」,女婿持續接著回答。
「依照法律確實平均繼承,爸爸扶養你長大,以後爸爸如果百年,你還是可以繼承啊,現在爸爸如果因為一直住在那裏,所以跟你商量由他繼承,在親情考量下,你可能可以考慮」,我試著就親情角度分析!
「幹嘛這樣,就依照法律規定繼承啊」!女婿搶著回答。
我沒有再從親情角度分析,只是淡淡看著那位年輕女性,法律上規定你們都清楚了,那就諮詢結束了!
依民法1144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和被繼承人的配偶平均應繼分」!這個諮詢案子很簡單就是那位年輕女性和爸爸平均繼承財產!法律規定這麼簡單,其實不簡單的是「心」,看起來那位年輕女性自始至終一語不發,反而是女婿不斷急切表示依照法律平均繼承,「其實女婿沒有繼承權」,我心裡揣測大概是女婿要求那位年輕女性一定要繼承那房子吧!
依照法律繼承要件應該是簡單的,難以解決的或許是人心吧!只能默默祝福那位年輕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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