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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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湯圓攝影工作室

法律教室|政黨招收高中生 違反政黨法令人寒心 

【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總統大選選舉剛結束,但是一連串消息遭新聞媒體揭露,據媒體報導,某一政黨招收高中生為黨員且收取500元上下之費用,並發給相關類似識別證明,因此被社會大眾質疑高中生黨員可能未滿16歲,但是某黨黨主席隨即表示這是認知作戰。

先拋開認知作戰之考量,首先看看法律如何規定!

依據政黨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政黨不得招收未滿十六歲之國民為黨員」、第41條「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政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經主管機關制止而不遵從者,並得按次處罰。」。

白話文就是政黨不得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為黨員,如果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為黨員,主管機關內政部得以處政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立法之用意在於未滿16歲的青少年在思慮未成熟下,如果加入政黨可能有所偏見,且民主思想可能未成熟,因此立法保護未滿16歲的國民。

看起來高中生黨員可能未滿16歲一事在新聞版面可能只有曇花一現,新聞可能很快就過去了,但是筆者以為,既然黨主席否認了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為黨員,那最重要的是,高中生是否被騙了?換句話說是否有涉犯刑事詐欺罪之犯罪存在?

而未滿16歲的國民正是純真的一群,如果因此而受詐欺,那對於未來社會將充滿質疑、懷疑、以及不信任感,黨主席已於媒體表示此為認知作戰,換句話說未招收未滿16歲的國民為黨員,相關司法部門理應偵查是否高中生受他人詐欺而損失財物?而非認為只是單純政治新聞!況且高中生的零用錢取得不易,千萬不要寒了年輕學子的心!

圖 / 謝俊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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