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隨著「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13年7月31日公布,政府顯然加強了對詐欺犯罪的打擊力度。以該條例第43條規定為例,詐欺犯若獲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者,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若達到新台幣一億元者,則將處以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三億元以下罰金。這項法律的設立,顯示出政府對詐欺犯罪的零容忍態度,並企圖以更為嚴厲的懲罰來威脅不法分子。
此外,行政院也啟動了打詐專案,調查局在短短51天內查扣的非法所得總額已達41億新台幣。透過查緝詐騙集團的金主、首腦、電詐機房,並斷絕了車手、收簿手和人頭帳戶等非法途徑,政府明顯在不斷強化對詐騙犯罪的防範與打擊。
然而,儘管有了這些更嚴厲的法規與積極的打擊行動,詐騙犯罪的情況並未如預期般大幅減少。這不禁引人深思,政府的防制措施到底在哪些方面仍然存在漏洞?
詐欺犯罪依然猖獗的原因:
一、犯罪手段日新月異
詐騙犯罪的手段日益多樣化,特別是隨著科技的發展,網路詐騙和電信詐騙的形式層出不窮,甚至不需要犯罪嫌疑人與受害人直接接觸,便能輕易達成犯罪。詐騙集團利用網絡平台進行精密的計劃,利用人們對信息的不敏感和對電子支付的依賴,能夠迅速且有效地欺詐大量資金。
二、受害人防範意識不足
雖然政府已加強宣導反詐騙意識,但仍有許多人對詐騙手法認識不夠,尤其是高齡者及不熟悉數位科技的群體,容易成為詐騙的主要目標。這些群體往往缺乏對新興詐騙手段的警覺性,對陌生來電、訊息或網址的辨識能力較弱。
三、跨國詐騙難以追蹤與打擊
許多詐騙犯罪不僅限於國內,而是跨國界進行。犯罪集團往往利用境外的虛擬貨幣、匿名交易等手段來隱匿犯罪所得,這使得政府和執法機關在追蹤資金流向及犯罪鏈條時面臨巨大的挑戰。
四、法律執行及司法效率的問題
即使有了更為嚴格的法規,實際執法過程中的困難也不容忽視。由於詐騙案件的複雜性和涉案人數多,許多案件需要長時間的偵查與審理,這可能導致司法資源的浪費,並且對詐騙分子來說,這樣的長期過程可能反而成為他們逃脫制裁的機會。
儘管「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和調查局的專案打擊行動顯示出政府對詐騙犯罪的高度重視,但詐騙犯罪依然猖獗,民眾人人自危,顯示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仍存在諸多挑戰。因此,政府未來除了加強法律的執行力度,還應該更加重視強化民眾的防範意識、提升科技反詐騙的偵查技術手段、以及對於跨國詐欺部分提高跨國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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