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吳守文/台中報導
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每年編列1.67億,市議員黃守達18日議會預算審查時提出數據,指出112年執行率僅30.4%、113年執行率46.1%,認為租金補貼執行率不佳,經費看得到吃不到,要求擴大育兒租金補貼、辦理增額租金補貼,讓囤房稅稅收能夠實質回歸到居住正義的初衷。
黃守達指出,住宅工程處自112年起編列1.67億的預算支應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但補助上路以來執行率低落,112年度核撥金額約5077萬,執行率僅30.4%、113年度統計至11月核撥金額7702萬,執行率46.1%,仍不見顯著的成長。
黃守達質疑,今年育兒租金補貼辦法已有調整,取消補助對象育有子女數上限外也刪除入住社宅不得申請該租金補貼的規定,但執行率至今仍然不到預算數的一半。既如此,有需要年年編列如此高額的預算嗎?市府的檢討對策是什麼?
黃守達建議,除了放寬補助限制,也能夠研議增加育兒租金補貼的金額,現在一名12歲以下子女補助4000元,未來可直接提高補助金額,為育兒租屋家庭減低負擔;也可以參考高雄市推出的「增額租金補貼」除內政部補助家庭成員收入平均在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下的家庭,另補貼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三倍,但在三.五倍以下的家庭,嘉惠更多需要幫助的市民。
都發局長李正偉回應,此建議非常好,後續將會提到住宅審議委員會來研議。黃守達強調,台中市囤房稅2.0即將開始推動,預計會為台中市增加約4000萬的稅收,既然如此就應該支持更多青年、新婚與育兒等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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