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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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exels

法律教室|喝高梁睡一晚仍酒駕 規範不明確民眾無所適從

【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主管機關應建立明確規範   

酒駕造成交通事故多所見聞,政府宣導酒後不開車,筆者要贊同酒後不開車以免造成無法安全駕駛,更可避免事故發生,但是重點來了,酒後多久距離多久時間才可以開車?人民無酒測器,超過24小時可否開車?這些事情確實需要政府建立客觀規範讓人民依循。

筆者以一位諮詢者發生的案例說明「諮詢者喝了38%濃度之金門高粱2杯,一杯大約100 CC ,2杯共計200 CC,睡覺後間隔了20小時以後,諮詢者才開車,但是仍被攔下酒測,酒測值為0.18。

他依據報章醫學報導某位鄭姓醫師所提出了計算酒精代謝時間的公式,人體一小時能夠代謝的酒精量大約為10公克,200CC、38%濃度之金門高粱酒精為76CC,大約8小時就可以代謝完成,但是他高過20小時才開車,卻被酒測為0.18,他實在不知道為什麼」equation.pdf

這應該是很多人的困擾,筆者反對酒後開車,但是針對到底酒後需要超過多少時間後才不觸犯法律,主管機關需要訂立一套客觀標準。

按所謂明確性原則,係指行政行為應有預見可能性、衡量可能性及審查可能性,使人民有所預見與遵循,此即行政程序法第5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之意旨所在。

其實很多人可能是誤觸法律規範而非故意觸犯,例如外出吃薑母鴨未喝酒,卻被檢出酒駕、喝完酒睡覺後隔天開車被檢出酒駕,人民無酒精檢測器,其實並不知道酒後間隔多久酒精才會代謝完全,換句話說,政府只是以酒後不開車為宣導。

但是究竟需要間隔多久才可以安全上路?是兩天?三天?一星期?以目前政府之量能,應公布哪些食物含有酒精、喝酒種類、飲酒量多少、飲酒後需間隔多少天或多少小時才屬於無酒精反應方可以開車,讓人民有所遵循以免誤觸法律,此方具有明確性。

圖 / 謝俊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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