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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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室|執政黨可否發起罷免? 罷免潮我見我思(1)

【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近日公民團體完成第一階段送件,大罷免有遍地開花之現象,也是新聞媒體所稱大罷免事件來臨,全台新聞緊盯大罷免事件!

筆者一位朋友,原為台灣人,二十幾歲時因為結婚隨同先生移民美國加州,為愛走天涯,本次適逢過年回台,找老朋友相聚,談到罷免話題,朋友第一句話就是「笑死人,第一次看到執政的在發動罷免」!筆者非常驚訝,驚訝的不是「笑死人」這句話,而是移民至美國的朋友在民主薰陶下,卻語出驚人的表示「執政的在發動罷免」!

法律上限制:(分別規定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5條、第77條、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查對作業須知)

  1. 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2. 由原選舉區選舉人提出罷免案。
  3. 現役軍人、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
  4. 連署人居住期間設籍四個月以上

換言之執政黨可否發起罷免?只要是非公務人員,由黨籍人士發起、號召罷免,非法律所不允許!

雖然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振臂疾呼大罷免,但從目前罷免新聞發展趨勢,是由公民團體所發起罷免提案,並未違反法律之規定!

那比較值得玩味的是,執政黨可否鼓吹以及使力在大罷免?其實民主的可貴在於人民,而非在執政黨,南韓國會對總統尹錫悅提出彈劾案,縱使南韓執政黨國會議員也對其投下贊成彈劾案,換言之,不在於是否為執政黨,而在於民意,罷免是否會成功是其次問題,重點是在於人民力量之展現以及權利之行使,或許即便是長期身處於民主美國的朋友如果未明白其中關鍵,或許回到台灣後,台灣所發生的事情一樣又以「笑死人」為開場,筆者沒有和朋友爭論,但是民主就在於你我之間慢慢潛移默化!

圖 / 謝俊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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