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吳守文/綜合報導
《貪汙治罪條例》對於公務人員來說,是用來約束公務員個人行為及道德操守所制定最高規範的法典。法案施行數十年來確實也成功「為民除害」將大貪官繩之以法的案例。近期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卻發出「呼救聲!」;提案人以「救救基層軍警公教(國營、聘僱、公有、臨時)人員」為題提出論述,強調部份微罪案例,可能因為個別法官觀看事件的角度問題,而最終出現「上天堂、下地獄」反差極大的判決。
該篇提案人化名YUYU於2025年02月10日提案目標5000位支持者進行覆議。主要論述希望能將貪汙案件跟基層小額區隔化,建議能將微罪回歸行政懲處。並提出涉及案件能以涉案金額高低,區隔以不同法律來審查案件及涉案人的出發動機。提案中也提到多起歷史案件,因為最終判決法官(恐龍指數高低)而做出了背離三觀的判決,但當事人一輩子認真付出為民服務,最終卻可能因為一個爛掉的紙箱,背負上了貪汙治罪條例的重處。
”貪汙治罪條例”重罪小額分級化(包括小額圖利輕罪化),救救基層軍警公教(國營、約聘、工友、臨時)人員- 提點子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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