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吳守文/台中報導
上月13日新光三越發生爆炸事件,今(12)日市議會眾多議員於市議會專案報告質詢市府事故原因,黃守達強調,專案報告洋洋灑灑列了一堆精進措施,但直至現在原因都還搞不清楚,也沒有任何說明,到底要如何確實精進?

黃守達議員認為,盧市府持續將問題推給檢察官,但檢察官負責司法偵查、消防局負責行政調查,兩者不衝突,也沒有檢察官指揮消防局的道理。市政府不能以檢察官介入為由,就逃避行政調查的責任。
黃守達議員更指出,根據《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規定,火災調查目的有四項,協助司法偵查只是其中之一,還包括火災預防搶救對策、消防行政等參考,而這些都是行政調查之目的。且根據規定,十五天就要提出「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必要時可以延長至三十天。
黃守達議員詢問,調查到底遇到了什麼困難?三十天內是否可以提出報告?
施志昌議員則認為,新光氣爆到現在還不知道原因,消防局的專案報告就像醫生不知病灶,卻隨便亂開處方。他質疑,若不知道氣爆原因,又何來精進作為?
張芬郁議員指出,新光氣爆發生一個月,何時復工、氣爆原因,市府不知道也不能公佈,影響的是3千名員工和廠商的生計,外界還傳聞這場氣爆把七期的大運震走了,市府痛定思痛提出專案報告,卻曝露盧市府長期漠視公安的危機。

王立任議員說,都發局於專案報告中所提出的「室內裝修全民督工制度」的構想,主張透過施工資訊的公開透明,讓全民共同監督,提升室內裝修工程的安全性。此制度參考公共建設與一般建設設置工程告示牌的做法,要求室內裝修工程也需設立告示牌,公示工程期間和合法工程字號等資訊。

陳俞融議員則提到,新光氣爆後,市府對新光三越開罰150萬,相較於逝去的人命,這樣的代價對於新光三越不痛不癢,盧市府更是一句新光三越要負責就切割市府責任。陳俞融質疑,若大多數業者都如同這次新光一樣便宜行事,不提前提報,市府又能如何?在專案報告中沒能看到相關罰則是什麼?嚇阻力顯然不夠。
對於氣爆原因遲遲未公佈,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長孫福佑則回應,調查並沒有遇到困難,現在因為有兩位民眾還在ICU,無法接受筆錄。目前還在整理中,故無法於三十天內提出報告。
消防局長孫福佑也提出,不排除瓦斯氣爆,可能是瓦斯逸出,有發現新的事證,無法現場公開說明。最慢會在月底完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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