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於今(110)年2月2日公布後同月4日施行,並採取「營造無菸環境」、「辦理教育訓練」、「多元宣導」、「稽查與輔導」、「跨局處合作」等5大策略推動,藉由警察局、衛生局、教育局、經發局等通力合作,針對相關營業場所落實輔導與稽查,展現市府防制菸害的決心,保護青少年免於電子煙的危害。
《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用以保護兒少,在「營造無菸環境」方面,市府針對桃園共計185所各級學校(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推動無菸校園,輔導163處社區建立自主禁菸管理機制,並公告2,811處指定禁菸場所;在「辦理教育訓練」方面則邀集90位菸害防制志工、菸品供應商辦理法規教育訓練,加強法制意識;「多元宣導」則透過設計拒菸教材如桌遊、虛擬實境(VR)宣導軟體,並印製「給家長一封信」,於開學季向家長提倡無菸教育,提升正確認知。
在「稽查與輔導」上,桃園針對禁菸場所、電子煙輔導與稽查,截至今(110)年9月已分別裁處350件及45件;在「跨局處合作」上,由衛生局訓練158位戒菸衛教師,並由教育局媒合至學校進行宣導。此外,警察局緝查毒品的「青春專案」也納入菸害防治,每年7至8月暑假期間,將針對青少年吸菸聚集熱點加強夜間稽查。
目前中央《菸害防制法》未具法源管理新興的電子煙、加熱煙,尤其電子煙使用煙油且成分複雜,具有高成癮、無助戒菸、煙油可添加毒品或尼古丁、易中毒、內含致癌物、易自燃爆炸等特質,對人體傷害與環境的汙染不亞於紙煙。尤其我國成人使用電子煙比例逐年增加,桃園去(109)年上升2.1%,高於全國1.7%,其中桃園高中職學生電子煙使用比率為六都最高,為積極保護市民健康,並填補《菸害防制法》修法前的空窗期,因此特別訂定自治條例加以規範,讓年輕世代與未滿18歲的青少年瞭解煙酒、毒品是一體的,未來市府團隊也將持續合作,盼降低電子煙使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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