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一位民眾在諮詢時,將事發經過描述:「她於民國110年12月某日,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由桃園市中壢區某路往青埔方向行駛,竟遭遇後車撞擊,造成她人車倒地,經送往急診後診斷為左膝骨折,她緊急接受骨折內固定手術,她數度回診,骨科主治醫師告訴她,未來可能需要人工膝關節置換,這對她而言是晴天霹靂,目前的損失單據她已經收集,但是並沒有「未來可能需要人工膝關節置換醫療單據」,她諮詢了這一個問題!相信這也是很多民眾遭遇此類問題的困擾!
律師觀點:
對於將來給付之請求,首先必須要有因果關係,換句話說以此類之狀況必須證明你請求肇事者「未來給付」需要和肇事者行為具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因為肇事者之行為造成受害者未來需要置換人工關節,這就是具有因果關係。
除此之外必須證明必要性,是否必要性當然可以請求主治醫師說明囉!
那費用部分是最難的,如何預估將來的費用呢?相同的,醫療費用不一而是,可以請醫院說明有關「你所受的傷害未來是否必須置換人工關節以及人工關節費用多寡囉」!
所以是可以預先為請求「將來給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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