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1 日

百傳媒

BAITIMES

圖 / 湯圓攝影工作室

法律教室|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 賴清德要去嗎?

【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立委職權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其中明定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究竟是進步的立法還是聊備一格?

從憲法本文以及增修條文有關總統職權,其中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並無憲法規定總統「應」至立法院報告之憲法義務,而憲法本文第4章總統之職權亦無規定總統「應」至立法院報告之憲法義務。

而只有在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換言之總統憲法上義務至立法院報告並非【應】行之憲法義務,總統得以到立法院報告,但也可以不到立法院報告,端看總統之政治判斷。講白了,別又用立委那一套所謂「上對下關係」認為總統屬於國會的下屬所以總統應該到國會報告及接受即問即答!

那國會立法通過明定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明定總統每年要到立法院報告,既然不是憲法規定總統應【應】行之憲法義務,立委職權行使法這樣的立法….其實就是喊爽的,賴總統不理你,違憲嗎?沒有啊!違法嗎?違反所謂立委職權法?法律與憲法衝突,法律無效!

那又玩哪一招?玩對於總統彈劾嗎?彈劾總統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在野黨沒這個本錢,也玩不過!藐視國會嗎?呵呵……

那剩下算計是甚麼?看來看去就是媒體聲量,為未來選舉製造知名度及聲量!

釋字第 632 號大法官廖義男協同意見書表示「立法院應忠誠履行其憲法之職責,立法院為憲法機關,亦有遵守憲法、維護憲政體制及憲法秩序之義務」,這次修法,國會對於藐視國會、聽證權拒絕資料等裁罰,既扮演行政權角色,另一方面又扮演司法機關調查,既涉及個憲法機關核心之權限,立法院有無忠誠履行其憲法之職責?人民自有判斷!                                

既然玩這麼大,立委乾脆增訂條文立法院為唯一憲法機關,立法院長統帥三軍,各立法委員身兼立法、司法、考試、行政、監察之職務,113位立委應該可以夠分配這些職位了! 

圖 / 謝俊明 律師

加入百young生活,讓你心情每天更yo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