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珍瑤青年接棒
大家好,我是桃園市議員朱珍瑤,大家可以叫我瑤瑤,於我來說,美麗不在外表上,展現美的方式是『自信』─ 我愛自己、保護自己,每一天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朱珍瑤:7年級、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政治/護理 雙學士、廈門大學台研院中外政治制度碩士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有一天,一位婆婆神色緊張且充滿擔心的眼神,拿著法院通知單詢問我,她一定要到法院去嗎?這是不是詐騙單?不去會不會怎樣?民眾充滿擔心的語氣詢問,首先應該區分幾個部分探討﹕
如何查證是否真的是法院通知單?
民眾可以撥打中華電信查號台,查詢通知法院電話,例如是桃園地方法院,則詢問查號人員桃園地方法院電話,民眾再依查號人員給予電話號碼撥打,再依分機號碼或股別詢問書記官是否有發出通知單,就可以確認通知單是否為真。
可否不出庭,不出庭會不會不利?
- 刑事案件﹕
- 如果通知單上所受通知民眾為被告,這是一定要出庭接受訊問的,如果被告不出庭,也未請假,檢察官就有權依法拘提你到場,屢傳不到會被認定被告有逃亡的可能,甚至會被羈押。
- 如果你是刑事告訴人(就是告人的一方),雖然可以委任代理人,但此時在刑事訴訟上告人的一方也同時為證人,如果法院認為有為證人之必要,仍需出庭,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所以收到法院通知單仍需出庭。
- 民事案件﹕
1.民事案件可以委任律師代理,律師代理出庭進行攻防等訴訟行為,如果沒有委任律師代理又沒有自己出庭,又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例如沒有事先通知書記官請假),訴訟的另一方就可以聲請「 一造辯論判決 」,也就是法官只聽到庭的一方說法,另一方未到庭等同放棄陳述機會,如果未請假、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書狀辯論,則可能吞下敗訴判決的結果。
2.如果為民事案件證人受到法院通知,任何人有為證人之義務,民事證人如果未出庭為證,法院可以裁以罰鍰,如果再受通知仍未出庭,嚴重的可能受到拘提。
所以當民眾收到法院通知單時,切莫心慌,記得連絡及確認書記官是否法院有發出通知單,如果開庭會擔心害怕,記得尋求你的委任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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