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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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法治國家!警察、學校都應遵守程序

▲市議員李中表示,台灣屬於法治國家,無論警察或學校都應該有遵守程序的法治觀念。(議員服務處提供)

特派記者吳守文/台中報導

市議員李中先前質詢有關小學生被警察從校園內帶走的事件,引發全國各界關切,李中6日表示,此案可作為全國教育與警察機關的法治教育案例,讓員警與教育人員充分知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以維護相關當事人的人權。

李中說,他質詢開始時,就已表示不介入該名學生與老師的衝突過程,因為師生與家長們各執一詞,議員又沒有調查權可以詳查,因此他強調的重點,是台灣屬於法治國家,無論警察或學校都應該有遵守程序的法治觀念。

因此,當他打電話給分局長告知有此事件後,分局長兩天後就回報警察局確有疏失,也對違失員警做出懲處;但是學校讓學童被警察帶走,在法治觀念上,實在有加強的必要。

李中詢問教育局蔣偉民局長,學校在此部分是否有所疏失?教育局蔣局長表示,學校允許警方帶走學生,確實是有疏失不當,盧秀燕市長也指示要就員警進入學校建立校園的因應標準作業程序,教育局目前正在研擬中。

▲教育局蔣局長接受質詢時表示,學校允許警方帶走學生,確實是有疏失不當。(議員服務處提供)

李中他這幾天接到不少學校老師的來電,當老師受到傷害時,老師有沒有權報警;他直接回答,老師當然可以報警維護權益,但如果不是緊急又嚴重的樣態,應該像我們一般民眾一樣,到派出所等警察機關報案,而不是把警察叫到校園內,這是最重要的差別。

李中說,他這兩天有聽說,曾有警察因為想要抓某通緝犯,因為找不到人,就想要進到學校去問通緝犯的子女,但遭到學校校長的阻止,不同意警察進入校園,這表示還是有腦袋清楚的教育人員。

李中強調,基於保護學童,學校絕對不能隨便就讓警察進入學校,甚至不可以讓學童在沒有家長陪同的情況下,被警察帶走;這兩天經過媒體的大量報導,台灣再一次有了一個法治觀念的機會教育,教師與兒童的人權,我們都應該遵守相關的法令程序。

李中表示,警察局已經有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因此,他請教育局好好地制訂相關的標準作業流程,務必要讓每個學校知道如何面對這類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