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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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夫妻彼此權益 簽分居協議書很重要

朱珍瑤青年接棒

大家好,我是桃園市議員朱珍瑤,大家可以叫我瑤瑤,於我來說,美麗不在外表上,展現美的方式是『自信』─ 我愛自己、保護自己,每一天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朱珍瑤:7年級、國民黨桃園市議員、政治/護理 雙學士、廈門大學台研院中外政治制度碩士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結婚25年來,就在那一刻,隨著血一滴一滴的從頭滴下來,也讓「小雯」的心也跟著沉到冰冷的谷底中…

事件的發生:

就在昨天,「小雯」忙著打掃家裡,清除家裡的環境以及居家空間,正在忙碌時,結婚25年的先生「阿川」從外面走進家裡,「小雯」忙著家事,說了一聲「你回來了!」就繼續她的工作,在忙碌過程中,隱隱約約聽到「阿川」大聲地聲音,「小雯」也不以為意。

這幾年來隨著「阿川」車禍造成身體障礙,「阿川」總是脾氣容易暴怒,「小雯」也常常忍受著「阿川」的怒火,「小雯」也體恤著「阿川」因身體障礙而造成心理上不舒服及委屈,就算因為隔壁鄰居小孩對著「阿川」說「跛腳」,「阿川」回到家後大發脾氣,「小雯」也默默的承受著,但是今年以來,「阿川」因為身體障礙,變的疑神疑鬼,只要「小雯」和任何一個男人說話,「阿川」就言語上懷疑「小雯」去「討客兄」,「小雯」也因此不敢和隔壁鄰居說話,避免隔壁鄰居受到「阿川」懷疑的眼光,就在前天,隔壁的阿光拿著自己種的菜給「小雯」,阿光說今年雨下得少,所以菜種的不漂亮,但是應該可以吃,請「小雯」不要嫌棄,加減吃,「小雯」心裡感謝之餘,也和阿光多聊了幾句,這一幕在「阿川」面前發生,「阿川」就一直臭著臉,當天晚上就質問「小雯」是否「討客兄」,「小雯」不斷安撫「阿川」,好不容易「阿川」才沉沉入睡。

昨天,「小雯」在忙著工作時,隱隱約約聽到「阿川」大聲地聲音,「小雯」仍舊繼續忙碌著工作,下一秒鐘,「小雯」突然覺得頭遭受撞擊,「小雯」下意識手摸著頭,紅色液體就順著「小雯」的手滑下來,「小雯」看著手上紅色液體,再看看眼前的人,才發覺「阿川」手裡拿著拐杖站在他面前,拐杖上也有血跡…,「小雯」被送到急診,縫了3針!

今天,「小雯」出院了,走在急診外面的走道,天空是一片晴朗,但是「小雯」心情卻是沉重,「小雯」想到昨天的事,只覺得悲從中來,這幾年忍氣吞聲為了這個家,換來的卻是「阿川」無情的痛揍,「小雯」決定要「阿川」簽分居協議書,讓「阿川」好好自我反省…

分居協議書真的可以讓「阿川」自我反省,讓婚姻回到原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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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點﹕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這是民法的1052條所明定的,所以與其說分居協議在感情面上是希望有機會重修舊好,倒不如說是避免被他方列為不履行同居義務之歸責對象,換句話說在未來撕破臉時有分居協議書存在才避免對方以不履行同居義務理由而訴請離婚。

法律實務上常常發生弱勢一方不懂法律,遭受另一方毆打而不敢回家,而動手毆打的一方以他方不履行同居義務而訴請離婚,而受毆打一方提不出傷害診斷證明,也提不出證人而吃悶虧!

因此有暴力傾向的另一半真的會因為分居協議書而自我反省嗎?恐怕見人見智!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當雙方簽署分居協議書,可以避免任何一方以惡意遺棄之理由而訴請離婚!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圖 / 謝俊明 律師